
- 索 引 号:LY05207-3000-2019-00024
- 备注/文号:汀市场监管法规〔2019〕3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8
各股(室),直属单位,市场监管所,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19年8月31日之前发布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营商环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凡列入废止(或宣布失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凡列入保留并适时进行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由相关股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并按程序批准后重新发布。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8件)
2.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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