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20-2500-2019-00013
- 备注/文号: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长汀县农机管理站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2
2018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农机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县农机站、财政局密切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放管服”改革等措施,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惠民、便企、高效,超额完成“零结余”任务,补贴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现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完成情况
今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296.23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8.087万元。2018年,我县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4.489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3.17535万元,省级资金171.314万元,受益农户1868户,补贴机具3115台。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责任机制。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及时会同县财政局制订了《2018-2020年长汀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报市农机总站批准实施。《方案》从农机购置补贴的指导思想、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的确定、办理程序、资金兑付、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乡镇集市及乡村民俗活动摆摊设点、印发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知情率,2018年共发放购机补贴宣传资料约1.6万份。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提高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知情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共发放购机补贴宣传资料约1.6万份。二是通过开展农业机械作业演示、展示现场会、联合农机经销商送农机下乡等有效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今年以来,我县举办了21场次的示范推广、现场演示会,参训观摩人员达2300多人。示范推广实现水稻生产过程环节全覆盖,做到两“突出”:突出重点作物、突出重点装备,有效推广了先进适用的农机具与技术,促进购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三是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APP试点工作,引导农户通过手机端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普及信息技术应用,实现让“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同时,让农户了解最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3.主动出击,精准推广。结合我县农业产业特点,对我县主要农作物的常用农机具按畜牧养殖、果蔬、茶叶等进行分类,主动出击,深入种养大户、农业生产企业、粮食初加工企业等进行精准推广。
4.积极推进机库补贴政策。机库列为省级资金补贴机具品目后,我站及时组织全县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召开机库补贴政策宣传、解读会议,定期对机库建设进度进行跟踪,及时核验建设完成的机库,受理补贴申请,有效解决了合作社农机具存放的问题,加快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
5.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补贴政策落实。2018年我县继续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我站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在补贴实施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购机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按章办理、公平公开、阳光操作。一是补贴资料审核关,对购机者提供的农机购置补贴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完整的才给予受理;二是补贴信息公示关,在长汀政府信息网“农机补贴”专栏公示购机者信息的同时,还定期将购机者信息公示在其所在行政村,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投诉。三是补贴资金兑付关,实行每月一结。经公示及我站初步审核提交资金结算函报县财政部门再审核无误后,录入核对补贴信息,财政国库把补贴资金直接转入购机者账户,确保下拨补贴资金及时准确无误。
6.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严把入户核查关,凡是补贴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机具进行逐台入户验机,拍照存档,并对我县补贴金额5000元以下机具,通过电话和入户的方式定期不定期按10%左右的量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先由农机监理部门逐台进行验车核实办理牌证管理后,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做到“见人、见机、见票”,核查率达到100%;二是强化对农机经销商的监管。定期不定期召开经销商会议,重点监督他们在购机补贴政策宣传上不能误导,售机价格上不能抬高,差额购机补贴不打折扣,对补贴额畸高的机具须及时向我站报备,机具质量、售后服务必须保障。三是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企业承诺落实情况和农民的反映,认真受理农民的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多的机具生产企业,督促其整改,并及时上报省、市。
长汀县农机管理站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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