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20-3000-2025-00137
- 备注/文号:汀农联【2025】16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5
关于印发《长汀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长汀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长汀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5日
长汀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中央资金)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新农人”队伍建设, 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落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聚焦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和行业急需、人才培养短板弱项、产业发展痛点难点组织实施专项工程。2025年上级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113万元,培育常规培训班任务 130 人,专题培训班任务100人;我县依照上级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培育常规培训班 150 人,专题培训班100人,合计培育高素质农民 250人。
三、重点工作
(一)四项常规培训
一是组织实施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行动。立足我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聚焦水稻、油菜两大关键作物,统筹兼顾大豆、玉米、甘薯、马铃薯等旱粮作物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融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技 术技能水平。
二是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行动。 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以蔬菜、水果、畜禽、水产、食用菌、茶叶等种养殖理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依据我县实际,开展百香果种植、槟榔芋种植、河田鸡养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以提升我县优势特色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推进产量稳定增长、品质进一步提高。
三是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培育行动。 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重点围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和机收减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作业等,开展机械化作业实训演练,提高机手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促进水稻等机收减损。联合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纵及管理培训,为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提供飞防植保、农业运输、施肥播种等技能培训,拓展农业低空经济新场景。
四是组织实施农村青年主播培育行动。开展农村青年主播培训,通过线上学习、集中培训、流量扶持、平台赋能等培育,培养一批农村青年主播,鼓励他们参与直播助农活动,以直播赋能“新农人”,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 一项专题培训
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面向粮油等重要农产品和乡村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及社会化服务主体,突出智慧农业技术装备应用、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管理及服务、农产品品牌打造等内容,组织举办2期专题培训班,培育熟练应用数字化技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名。
四、资金使用及监管
( 一)补助范围。补助资金用于县农业农村及培训机构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主要用于支付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交流观摩、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训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培育资金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审计和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二)补助标准。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要求,每个常规培训班10天(80个学时)、专题培训班10天(80个学时)。课堂教学每人每天费用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费用按实际支出;用于需求摸底、总结评价和验收费用不得超过培训总费用的5%,跟踪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培训总费用的10%。专题培训班培训费用人均一般不超过6000元。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与支付。县农业农村局要督促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台账明晰;加强对培训单位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准确掌握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支付对象为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相关支出、报账由培育机构具体负责。资金支出信息要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填报,严禁数据造假。
(四)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大对培训资金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培训项目承担单位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度不予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五、工作要求
聚焦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培训工作高质高效。
(一)加强组织管理。健全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按照制定 实施方案、分解培育任务、遴选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协议、指导任务实施、开展质量监管和总结评价的程序组织实施。完善质量 监管机制,指导培育机构严格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
具体要求,切实保障培育质量。充分依托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监测系统等平台加强培训对象遴选。主动加强与团委、妇联、退役、教育、人社、残联、台联等部门对接联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精准调训优势,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精准实效。
(二)优化培育体系。 选用与培训主题相符的优秀师资,推 荐使用经省级培训的农民讲师、“田秀才”“土专家”“优秀新农人” 等善于教学的本土师资。积极使用省级以上推荐的与农业产业、乡村发展等相适应的培训教材,各培育机构探索使用“手册式”“扫码式”等符合农民学习特点的培育教材。因地制宜,开发特色课程,创新课程形式,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理论学习、送教下乡、田间教学和异地考察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多元化、个性化、实用化学习需求,优化培训课程。广泛吸纳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实践教学。在培训完成后,培育机构要组织任课老师、专家扎实开展跟踪服务。
(三)严格过程管理。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培育机构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培训方案和培训对象;培育机构要严格选配好班主任,规范班级管理制度,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资金支出监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采取跟班培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鼓励机制创新。注重培育机制和培育路径创新,持续探索并完善学用贯通、育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量、见实效。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挖掘培育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工作经验类、典型人物类信息各不少于1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长汀县各乡(镇)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
任务情况分解表
附件
2025年各乡(镇)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任务
情况分解表
|
序号 |
乡(镇) |
村数(个) |
总人口数 (人) |
任务数 (人) |
备注 |
|
1 |
大同镇 |
30 |
59655 |
32 |
|
|
2 |
新桥镇 |
20 |
35443 |
19 |
|
|
3 |
馆前镇 |
14 |
15880 |
8 |
|
|
4 |
南山镇 |
21 |
36990 |
20 |
|
|
5 |
古城镇 |
17 |
17097 |
10 |
|
|
6 |
四都镇 |
18 |
16075 |
9 |
|
|
7 |
铁长乡 |
4 |
6923 |
4 |
|
|
8 |
庵杰乡 |
5 |
10136 |
6 |
|
|
9 |
红山乡 |
11 |
8897 |
5 |
|
|
10 |
策武镇 |
14 |
30388 |
16 |
|
|
11 |
童坊镇 |
24 |
30017 |
16 |
|
|
12 |
河田镇 |
31 |
71079 |
38 |
|
|
13 |
涂坊镇 |
15 |
29205 |
16 |
|
|
14 |
濯田镇 |
40 |
55874 |
30 |
|
|
15 |
三洲镇 |
8 |
15427 |
8 |
|
|
16 |
宣成乡 |
8 |
11888 |
7 |
|
|
17 |
羊牯乡 |
10 |
10056 |
6 |
|
|
合计 |
290 |
461030 |
250 |
|
|
备注:表中总人口数的数据来源于2024年《长汀年鉴》。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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