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20-3000-2024-00091
- 备注/文号: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2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长汀县粮食生产专项——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基地建设实施主体的公示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龙岩市粮油生产专项—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龙农办〔2024〕24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行动,调动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提高粮食产能,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县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目标任务
建立中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基地1个、建立晚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基地1个,每个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基地面积要求连片100亩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农技站负责人、种粮大户等到每个生产基地,组织现场观摩学习1次,每次参加人数30人以上。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县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单产领先的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基地,双季晚稻生产基地亩产达到550公斤以上,中稻(或烟后稻)生产基地亩产达到700公斤以上。
二、建设内容
支持一批水稻、甘薯等粮油作物相对集中连片规模以上的粮油生产类新型经营主体,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单产。重点突出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粮油“五新”技术,推广精准栽培、稀播密植、适期早播、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一喷多促等关键技术;开展生产集约化统一供种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全程机械化作业等。
三、补助标准
经验收合格,每个生产基地市级补助2-3万元。
四、资金使用
资金主要用于种子种苗、肥料、农药、“一喷多促”药剂等物化投入补助,以及经营主体日常管理、现场观摩、技术培训、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资金可采取直接补助、物化投入补助等方式。
五、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局农技、植保、土肥、种子等站负责人,以及各乡镇乡村振兴农技岗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建设基地宣传落实、技术服务,并在各生产基地树立标牌,明确基地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
2.落实项目各项措施。项目建设区集成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为一体,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力机型的“三主融合”,加强技术培训指导,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全程进行跟踪服务。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障示范建设全面取得成功与成效。
3.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生产基地进行测产,测产专家组至少含有一名市级以上专家,同时邀请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测产时按照百亩片规模选择一类、二类、三类田进行测产。测产田块面积不小于0.5亩,并实行全田实割,最终产量加权平均后,与目标任务中的单产进行比较,形成验收报告。
4.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填写《2024年长汀县粮油生产专项—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基地建设申报表》(附件),报送项目所在乡(镇)审核,经乡(镇)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8月31日前将申报表报县农技站,申报对象应当承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禁止多头申报。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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