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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120-3000-2024-00077
  • 备注/文号: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5
关于重新组织申报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主体的公示
时间:2024-07-05 08:19

关于重新组织申报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1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资金55万元。现予以重新组织申报,请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于7月15日前到县农技站申报。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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