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10-3000-2025-0012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7
一、规划背景目的
殡葬工作是民生大事,事关逝者尊严,事关民风民俗,备受社会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殡葬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家和省、市明确要求推进节地生态安葬。为推动殡葬改革,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殡葬设施专项规划,有利于优化殡葬设施空间布局,满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有利于落实绿色殡葬理念,巩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成果。
二、编制依据
编制规划时,严格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等规程规范和政策文件,涵盖总则、规划目标、规模预测等,确保规划合法性。同时,参考《长汀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与长汀县发展战略、空间布局协调一致,契合建设发展需求。
三、规划主要内容
《长汀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共分为八章。
第一章规划总则。说明规划目的、范围、对象、期限、依据及原则。
第二章基本思路及规划目标。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行惠民、绿色殡葬为目的,合理有序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规划目标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2025-2030年,到2030年,中心城区及重点区域范围内殡葬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县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95%以上,殡葬设施设备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率100%。远期目标是2031-2035年,到2035年,全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县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98%以上,乡镇殡仪服务站配建比例达到70%以上,村级集中办丧场所建设比例达到70%以上;殡葬智慧化水平持续提升。
第三章规划预测。以50年周期测算缺口高达24.5万余个,根据常住人口死亡规模预测,测算未来50年全县墓穴需求总量约为24.88万个。为满足此需求,规划提出需建设包括迁扩建殡葬服务中心、乡镇殡仪服务站和村级办丧场所在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并新增大量公益性安葬设施。在用地规模上,规划期内殡葬设施总需求用地约为2524.5亩,其中服务设施用地175亩,安葬设施用地约2349.5亩。
第四章总体布局规划。构建“一心两体系”的总体格局,即一个县城殡葬设施中心,一个以公益性公墓、生命公园和骨灰楼堂为主的节地生态安葬体系,以及一个覆盖县、乡、村的完整殡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遵循五大原则:充分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按层级(县、乡、村)划定服务范围并明确设施配置标准、保障交通便利以及选择远离居民区的适宜用地。殡葬设施管控布局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等为底线实施严格管控,划分为禁止一切建设的“禁建区”和符合条件方可设置的“适建区”。县城殡葬设施布局规划:规划1处殡葬服务中心(近期改扩建、远期迁建),重点建设张坊岽生命公园,并继续开发现有经营性公墓松鹤陵园的剩余土地。乡镇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在乡镇层面布局17个殡仪服务站、17个公益性公墓和生命公园,并鼓励行政村设置集中办丧场所、生命公园及公益性骨灰楼堂。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点:现有5处安葬点已满足需求,暂不新增。军人公墓:规划建设一处占地50亩、可提供2万个墓穴的军人公墓。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设施布局需遵循便民、不影响生产生活与教学的原则,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并引导规范殡葬中介服务。
第五章近期建设规划。(1)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近期将重点实施县殡葬服务中心的改扩建工程,包括新征用地、修建道路、增建服务设施及进行生态改造,以推行集中治丧;同时,鼓励204个行政村建设村级集中办丧场所。(2)公墓(生命公园)建设规划:近期将重点推进长汀县(张坊岽)生命公园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配套齐全设施并规划大量格位与墓穴;此外,继续开发松鹤陵园剩余土地;并推动古城镇、大同镇等十个乡镇的公益性公墓、生命公园及部分村级示范点的建设。(3)骨灰楼堂建设规划:近期计划在重点区域内的191个行政村建成并启用公益性骨灰楼堂设施。
第六章殡葬设施建设指引。包含分类建设引导:针对殡葬服务中心、殡仪服务站、经营性公墓、公益性生态墓地及生命公园等五类设施,分别明确了其建设所依据的国家标准、省级指南或核心原则,重点对绿地率、容积率、耐火等级及配置设施提出通用要求,并对公益性生态墓地的新建、保留与生态化改造等情形进行分类指引。指标控制要求:从面积、用地、功能布局等多维度确立详细控制指标,包括严格限定各类墓穴与生命里程碑的占地面积、尺寸及安葬容量,按服务人口分级设定市、县、乡、村各级设施的用地规模上限,并统一规定了各类公墓与生命公园的功能区设置、绿化率及生态安葬比例等具体建设标准,以保障设施的节地、生态与规范性。
第七章保障措施。提出建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推进移风易俗等措施;提出通过完善设施联合审批与用地管理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并明确各级责任以及建立“身后事”多部门联办平台以实现“一站式”服务,来健全完善殡葬管理机制;提出通过整治散埋乱葬和违规私坟、生态化改造存量老坟以及加强殡葬用品市场、服务中介、医院停尸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来规范殡葬领域的各项重点事项。
第八章附则。明确解释权及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按新规定执行,如遇上位规划变更、人口结构与需求变化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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