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长汀县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07 15: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7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汀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联系电话:0597-6831773。
    一、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增强民政工作的公开透明为重点,以规范内容为依托,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公开形式,落实工作措施,突出公开重点,全面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民政工作面广量大,我局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及时调整、更新、扩充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民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我局通过各类网站和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历年累计公开142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业务咨询等类别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动态化信息加载量有待提高,使社会公众能全面、及时了解本局的常规动态;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少量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如年度计划、总结、政策文件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下功夫,推进民政工作的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利用各种服务信息载体,加强与民互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和群众的交流互动,努力把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政策咨询问题解决在基层。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2
14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
1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