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26-0800-2018-00005
- 备注/文号:汀林〔2018〕124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21
林业系统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长汀县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汀县林业局
(此件主动公开)
长汀县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林文〔2018〕98号)要求,为规范林业植物检疫秩序,严厉打击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传播,更好地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6月8日-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主要加强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合作和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加大检疫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各类非法采伐、运输、加工松木及其制品等行为,有效防止疫情人为传播扩散,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检查对象
县内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加工、经营进口木材的单位(个人),加工、经营、调运、使用松木及其制品(包括木质包装材料)的单位(个人),从发生松材线虫病疫区县级行政区内调入松木采伐、运输、加工企业(个人)。
三、查处重点
(一)不遵守《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相关规定,擅自非法采伐、捡拾、存放、运输松疫木或借松材线虫病除治之机盗砍滥伐松木、非法买卖松疫木等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疫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无正规手续调运、加工、经营进口木材等违规行为。
(五)未按规定开展引进苗木隔离试种等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8年6月8日-6月30日。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本辖区内检查对象和查处重点,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培训,抽调森防、林政、森林公安、林木种苗、林业执法等部门人员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落实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8年7月1日-9月30日。各地要根据行动实施方案全力开展打击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行为,务求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一要全面加强和规范本辖区内的疫木管理,防止疫木流失,对造成疫木流失的专业防治队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列入失信“黑名单”;对擅自非法采伐、运输、买卖、经营加工疫木的单位或个人,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引起重大疫情的或有引起重大疫情危险,情节严重涉嫌刑事案件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要加大对省外调入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复检和查处力度,对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松木的违法犯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三要规范引种隔离试种管理,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地点和时间隔离试种、擅自分散种植等违规行为。
(三)总结阶段:2018年10月1日-10月31日。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成功经验、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专项行动期间,省林业厅将加强对市、县(区)开展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市、县(区)给予通报并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近年来,我县松材线虫病传播扩散的风险加大,擅自非法采伐、捡拾、运输、买卖、加工、使用松疫木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摸排检查对象,明确工作责任和查处重点。县林业局将选择1-2个重点区域,联合有关单位集中开展执法行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要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微信、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打击松木及其制品检疫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大案要案或社会影响面广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应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汇总检查影像资料及行动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汇编上报。
附件
1.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登记表
2. 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查处情况汇总表
3.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培训和宣传等情况统计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