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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126-0400-2018-00005
  • 备注/文号:汀林〔2018〕142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20
长汀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林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20 16:21

林业系统各单位: 

  根据《长汀县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2018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汀林〔201870号)文件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上半年林业“双随机”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对象 

  (一)生态公益林监管类。抽取对象为2017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和村级护林员履职情况。2017年,全县共有19个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单位,补偿面积1152739亩。按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5%比例抽取被检单位,若首次抽取面积不足5%,则进行第2次抽取,两次抽取面积累加,看是否达到5%。如果满足,则抽号结束,倘若两次抽取面积之和不足5%,则进行第3次抽取,以此类推,直至满足抽查比例要求。 

  (二)林木采伐类。16月,全县共审核批林木采伐许可证94份,按办证总份数10%比例,拟抽取10份被检对象。 

  (三)林地审核审批类。16月,全县共审核办理(含转报)使用林地项目14宗,按办证份数10%比例,拟抽取2宗被检对象。 

  (四)人工造林更新类。2018年人工造林更新涉及64个造林(单位)业主,按总数5%比例,拟抽取4个造林(单位)业主作为被检对象。 

  (五)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类。检查对象6个,按10%比例抽取,拟抽取1个被检对象。 

  (六)木材经营加工类。46家(木制品28家,竹制品18家),按抽查比例10%抽取,需抽检5个被检单位。 

  (七)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类。涉及9个业主,按10%抽查比例,拟抽取1个被检单位。 

   湿地监管、绿化业务、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等6项工作,2018年上半年没有需列入双随机抽查事项。 

  二、检查人员 

  在各类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种子种苗类和森防检疫类分别抽取3人,林木采伐类和公益林监管类,分别抽取6人,其他项目分别抽取4位执法人员对应各项业务的监督检查。 

  随机产生的检查人员,由局综合办通知其前往相关业务股室参加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 

  2018720日至731日。 

  四、工作要求 

  1.业务主管股室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检查结束,将相关资料提交林政执法综合股备案。 

  2.检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详细记载检查内容,并采集适量影像资料,检查结束后,向有关企业(业主)反馈情况。 

  3.严肃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检查项目坐落乡(镇)林业站应做好配合工作。 

  特此通知 

    

  长汀县林业局 

  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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