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长汀县教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31 15: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汀政办[2013]196号)要求,现将教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汀县教育局联系(地址: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19号;邮编:366300; 联系电话:0597—6880316 )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按照推动党务、政务、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以教育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教育党委纪检书记为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教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审计监察股,审计监察股负责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审查和办理工作、信息内容的上传及更新。教仪站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亲自审定每一个重要的对外公布信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重抓学习培训,规范公共流程。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邀请县委党务公开和扩大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办人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我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规范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3.完善公开形式,强化公开效果。一是组织局各股站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详细梳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既充分关注群众知情权,又严格把握政务信息的公开度。二是及时注意信息发布,便利群众了解信息。在第一时间通过长汀县教育网和长汀县教育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地方发布和公开有关内容。三是关注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县教育网开设公众留言、最新来信、建言献策栏目,接受群众教育热点问题、教育政策咨询等,并及时予以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局201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教育安全管理12条;教育人事管理22条;教育收费管理5条;招生考试16条;基础教育管理10条;德育工作6条;职业与社会教育2条;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3条;教育督导6条;电化教育与教育设备类11条;审计监察4条;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有:
1、长汀县党务、政务公示栏。
2、长汀县党务、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
3、长汀县教育局党务、政务公示栏。
4、长汀县教育网
5、长汀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公示栏。
6、长汀县教育局咨询电话:6831033。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具体运作模式有待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群众查询。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坚持“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下,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力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按制度要求公开信息的意识,各股站室、各校之间加强相互沟通协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辅导培训,避免工作的重复性,提高公开效率。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2
  86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6
  79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