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23-1000-2018-00001
- 备注/文号:汀卫计〔2018〕7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3-08
根据《长汀县审改办关于取消、承接和调整一批县级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汀审改办〔2018〕5号)要求,对我局相关事项进行梳理后,决定取消4项行政权力事项(见附件)。相关股室要做好取消的县级乡镇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对取消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事中事后监管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取消事项的监管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附件:长汀县卫计局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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