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23-0600-2020-00006
- 备注/文号:汀卫健〔2020〕2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03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微信公众、门户网站、健康宣传栏等平台对六个指南开展宣传,做好病人和本单位职工宣传,增强防控意识;科学指导群众争取认识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二、乡镇卫生院要做好辖区内村卫生所的宣传指导工作。
三、县农村卫生协会要做好个体诊所、门诊部的宣传指导工作。
附件: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的通知》
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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