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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123-0600-2020-00006
  • 备注/文号:汀卫健〔2020〕2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03
长汀县卫健局转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0-02-03 16:52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微信公众、门户网站、健康宣传栏等平台对六个指南开展宣传,做好病人和本单位职工宣传,增强防控意识;科学指导群众争取认识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二、乡镇卫生院要做好辖区内村卫生所的宣传指导工作。

  三、县农村卫生协会要做好个体诊所、门诊部的宣传指导工作。

 

    附件: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的通知》

 

 

  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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