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23-0600-2017-00008
  • 备注/文号:汀卫计〔2017〕286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16
长汀县卫计局转发市卫计委关于做好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5 11:20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卫疾控〔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县疾控中心、县爱卫办做好宣传,特别是学校、企业、社区等重点单位,要加强联防联控,全力做好防范工作。 

   

   

  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24日     

   

   

   

   

   

   

   

    

  龙卫疾控〔2017〕11 号 

 

  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登革热 

  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医疗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龙岩博爱医院: 

  近期,东南亚、美洲、南太平洋岛等国家和地区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疫情形势严峻,我省与这些流行地区的人员往来频繁,输入病例风险加大。且我省正处蚊媒活跃期,登革热病例发现和处置不及时容易引发疫情暴发流行和扩散。7月26日、27日,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杨贤金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高度关注、提高警惕,全力做好防范工作,细化防控预案,加强防控宣传和联防联控,落实监测要求,发现病例及时处置。省卫计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发明电〔2017〕278号)进行部署。现将我市做好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责任落实到位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务必认清当前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增强防控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要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共同做好口岸发现输入性病例的疫情处置,做到无缝衔接、联防联控。 

  二、加强监测,从严落实防控措施 

  1.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规范落实好预 

  检分诊工作,发热病人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对疑似登革热患者要采集标本送当地县级疾控中心检测,县级疾控中心要及时将初筛阳性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复判检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无法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的发热病人,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要做好病人的登革热初筛检测:一是发病前 15 天有流行病学暴露史(到过登革热流行区) 的发热病人;二是发病前没有流行病学暴露史,或流行病学暴露史不明,但有较典型的登革热临床表现的病人;三是发病前没有流行病学暴露史,也没有典型的登革热临床表现,但血常规白细胞和血小板不升高的发热病人。医疗机构对初筛检测阳性疑似病例应立即通报当地县级疾控中心,同时做好相关网络直报工作。市、县两级疾控中心要组织好辖区发热病例的主动监测,及早发现可疑病例;做好蚊媒监测工作,主动掌握蚊媒密度,及时将布雷图指数等监测结果通报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对有关部门开展清除蚊虫孳生地的技术指导工作。 

  2.做好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落实好乡 

  村医生、个体诊所医生的培训和工作部署,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使基层医务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和报告病例,不误诊、不漏诊、不截留病例。各级各单位要开展对本单位医务人员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业务的全员培训,重点提升临床医生对登革热、寨卡病毒病、黄热病、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的识别能力,增强早期发现蚊媒传染病病人的敏感性,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3.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市、县两级疾控中心要做好疫情处 

  置各项卫生应急准备工作,一旦接到疫情报告,第一时间落实好疫点消杀、应急灭蚊等疫情处置工作,防范疫情蔓延和扩散;按规范要求对报告的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核实诊断、查明病因和感染来源;对发现的本土疫情开展病例搜索、研判流行范围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对病人住所或其活动区域指导与落实杀灭成蚊、清除孳生地工作,降低蚊虫密度,有效阻断传播途径;对共同暴露者进行为期 15 天的医学观察。 

  4.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首诊负责 

  制和逐级转诊制度,不得推诿或拒诊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个体诊疗、村卫生所)、专科医院在接诊发热伴关节痛、肌肉痛、皮疹等患者要将其转诊到当地县级医院接受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的检测和治疗,不截留病人。各县(市、区)医院和市第一、二医院要腾出专门病房收治患者,对登革热病例采取防蚊隔离治疗措施,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做好院内感染控制,防止医院内传播。 

  5.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县(市、区)爱卫办要结合 

  创城等活动广泛动员街道、村(居)委会及基层相关单位开展以“整洁环境卫生、消除蚊虫孳生地”为主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消杀力量,根据成蚊密度,开展灭成蚊工作,有效阻断传播途径。 

  6.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认真 

  组织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查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省、市卫生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防控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突出现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对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提高监督频次,加强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控制的卫生监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查单位及时整改,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导致传染病疫情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 LED、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登革热、寨卡病毒病、黄热病、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治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认知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开展媒体信息搜索,及时了解舆情,正确引导,避免社会恐慌。 

    

  


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