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闽科技[2018]14号),《关于开展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017年补助和2018年度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技[2018]15号),和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017年补助和2018年度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龙科计[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县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福建伟益锦纶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申报了2107年企业研发经费清算和2018年度预补助。经第三方中介事务所进行审计审结,现将审计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时间自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企业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工信科技局、财政局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持有异议的企业存在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具体理由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注明异议人真实姓名、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凡匿名异议或无具体理由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工信科技局 财政局
通讯地址:兆征路19号县政府4楼(邮编:366300)
联系电话:工信科技局0597-6823236
财 政 局0597-6827168
附件:研发经费投入2017年度补助(清算)和2018年度预补助项目.xls
长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长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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