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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202-03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闽龙环罚〔2026〕13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7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长汀县祥康养殖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2026-01-27 15:04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闽龙环罚〔202613

被处罚对象名称

长汀县祥康养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821MA32REDL4F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范基祥

主要违法事实

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闽环规〔20243号)中的违法行为共性裁量基准表、违法行为修正裁量基准表和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表中“(三)水污染防治类序号2”的裁量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闽环规〔20243号)第九条第二款、《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闽环规〔20243号)第九条第三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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