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7-3000-2026-0001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4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6年5月18日0时起,启用南环路老火车站路口金尚酒店门口电子警察执法取证设备。该电子警察执法设备启用后,将依法对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电子交通违法查处。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通告
长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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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