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长汀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2 16: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编制了《长汀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电子版可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汀县公安局办公室。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汀州大道北路16号

    邮编:366300

    电话:0597-6831216

    传真:0597-683132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局属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由县局指挥中心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基础支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三)拓宽发布渠道。依托长汀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先进典型、预警提示等信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四)抓好业务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宣传培训,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更好适应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五)严格保密审查。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始终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不出现失泄密问题。

      (六)规范政务公开。2020年度,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长汀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对外发布政府信息13条。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方面的申请信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1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

  0

  556

  行政强制

  44

  0

  68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创新发展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还不够强。

  2021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四)及时高质量地推送政务公开信息。

  (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稳步提升公共知晓率,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联系群众的纽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汀县公安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