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长汀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3 09:36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编制了《长汀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汀县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t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汀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汀县汀州大道北16号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366300;电话:0597-3262180;电子邮箱:ctgaclc@163.com)。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汀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紧扣本局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细化工作部署,规范推进公开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及时下发了政府公开相关信息更新、政策性文件解读、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等一系列文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二)加强政策解读,健全信息回应机制。拓宽传播渠道,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便民警务站LED大屏及时向群众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了信息公开覆盖面和公众获得率。

  (三)完善制度,强化信息公开。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我局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发布的信息严把审核关,不断更新政府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界定准确。

  (四)加快推进服务公开。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及时编制修订和发布办事指南,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局内宣传栏,引导办事人员,能用最快的速度办好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开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内容来抓,优化了政务环境,促进了公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通过长汀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长汀新浪微博构成自媒体矩阵,并与国家、省、市媒体宣传矩阵同频共振,全年刊发信息1000余条次,发好长汀公安声音、讲好长汀警察故事,努力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共公开226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71条;历年累计1370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6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政策解读5条,业务信息102条,回应社会关切15条,人事信息1条,其他信息2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利用“长汀公安”、“长汀交警微发布”、“长汀禁毒”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相关信息;二是在“110”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节点,上街与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全年共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23场;三是召开警媒座谈会,全年共召开警媒座谈会3场。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主要针对2019年党委政府制定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及应对重大活动安保需要制定的临时政策进行解读,共解读3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主要针对社会关切的重大案事件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回应,共发布相关信息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62

  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4

  0

  0

  行政强制

  4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公开的形式仍不够新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网有待进一步改进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逐步落实整改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实。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尽快研究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指导各单位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四)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工作效率。配合做好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新的升级改版,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汀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