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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102-0400-2026-00070
  •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6〕94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1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新桥镇镇政府大门至平田庙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6-07-01 16:28
 长汀县新桥镇新桥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长汀县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汀县新桥镇镇政府大门至平田庙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605-350821-04-01-494952。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长汀县新桥镇新桥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新桥镇新桥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长汀县新桥镇镇政府大门至平田庙道路改建工程改建新桥镇政府大门至平田庙道路,总路面宽约8米、长度约550米。主要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等。对原有约550米道路进行路基加固及路面结构重建。改建雨水管道及排水沟、检查井,确保路面雨水快速排放,防止积水侵蚀路基。在550米长的路段沿线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如限速、村庄警告标志)、标线(中心线、边缘线)及警示桩。在道路沿线进行绿化补植,包括行道树栽种路肩草皮铺设。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30万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1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11.31万元、预备费6.1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预算内资金及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筹集,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六、招标事项:鉴于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请按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七、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主体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新增建设用地,未经审批不得占用生态红线;严格控制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审批申请表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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