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2-0400-2026-00064
-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6〕87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1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变更长汀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相关内容的函》收悉。我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6〕14号)、《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长汀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关内容的复函》(汀发改审批〔2026〕37号)给予批复,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601-350821-04-01-178861。经研究,同意原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1.基础设施方面,建设农村幸福院6个,面积共3788平方米,改建农村幸福院2个,面积共1450平方米,道路新建及改造约2.9万米,建设村内桥梁3座,安装太阳能路灯等各类照明设施约1960盏,配套雨污管网改造、排水沟渠等公共基础设施提升。2.产业配套方面,主要建设覆盖河田鸡、槟榔芋、烤烟等农产品采后商品化用房建设及改造共2200㎡,含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等功能用房,配套购置农产品清洗、分级、检测、包装等设施设备,同步完善产业园区道路、水电、管网等基础设施”。原项目总投资估算变更为“项目投资估算738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277.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1.44万元、预备费351.43万元”。汀发改审批〔2026〕14号、汀发改审批〔2026〕37号批复的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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