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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102-0400-2025-00048
  •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5〕4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6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省汀州医院新院区病房楼10、11层装饰装修项目 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5-05-06 14:54

福建省汀州医院

你单位报来《长汀县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310-350821-04-05-185642。根据该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汀州医院新院区病房楼10、11层装饰装修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意福建省汀州医院新院区病房楼10、11层装饰装修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对福建省汀州医院新院区病房楼10、11层进行装饰装修,包含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等,装饰装修面积5720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投资概算1201.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4.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0.16万元、预备费57.23万元。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依法依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不得提高建设标准;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节能、绿色建筑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率。

五、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项目为装饰装修项目,应将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做好安全评估,确保施工、运行安全,减少项目实施对现有建筑功能、结构安全等方面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六、接件后,请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总责,落实招标投标制,将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落实工程监理制,督促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落实合同管理制,明确安全质量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

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或审批申请表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附件:福建省汀州医院新院区病房楼10、11层装饰装修项目概算汇总表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411

 

抄送:有关县领导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统计局

                           

 

(此件主动公开)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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