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2-0400-2021-00059
-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1〕44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1
汀发改审批〔2021〕44号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长汀县中医院建设项目
分期实施及变更相关内容的批复
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长汀县卫健局关于请求长汀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分期实施及调整相关内容的函》的函收悉。我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1〕40号)给予审批。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分期实施及变更项目相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为:“项目总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设床位500张(含康养床位200张);该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门急诊大楼、医技大楼、住院大楼、康复大楼、制剂中心、发热门诊等,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配套完善附属设施、购置各类设备等设床位200张;二期建设门诊、医技、病房、行政后勤用房,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配套完善附属设施、购置各类设备,设床位300张。”
项目总投资及来源变更为“项目投资估算5050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20000万元,二期投资30500万元,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汀发改审批〔2021〕40号文批复的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抓紧项目实施,争取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 |
2021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