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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102-0400-2021-00052
  •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1〕36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1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体育中心(田径训练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1-04-01 08:57
  

 

 

 

 

汀发改审批〔2021〕36号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体育中心(田径训练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长汀县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汀县体育中心(田径训练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103-350821-04-01-443963。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汀县策武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室外田径训练场,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内设标准400米跑道、标准足球场、单侧观众看台、附属用房、生态公厕等;配套大门、围墙、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899.3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五、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六、节能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七、社会稳定风险:请按照《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其他事项: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s://fj.tzxm.gov.cn/ea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严控楼堂馆所建设规定,严格将建设内容限制在批复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2日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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