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2-0400-2021-00025
-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1〕9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24
汀发改审批〔2021〕9号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长汀县东南农产品交易
中心周边道路建设项目相关内容的批复
长汀县腾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长汀县腾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变更长汀县东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周边道路建设项目相关内容的请示》变更内容的函收悉。我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东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0〕110号)给予审批。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项目相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长汀县大同镇南里村”,汀发改审批〔2020〕110号文批复的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抓紧项目实施,争取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此页无正文)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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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 |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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