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8 1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编写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电子版可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发改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8

    邮编:366300

    电话:0597-6831866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我局持续推进我县重大项目批复和实施领域工作、社会事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工作和其他领域工作的信息公开,有效促进了我县项目建设工作。

  (一)主动公开。截至12月31日,按照规定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网上主动公开信息197条(包括行政许可174条、其他类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做到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作为主阵地,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权威、及时、有效。优化信息内容设置,运用统一格式,通过列表、链接等形式呈现信息内容,方便服务群众。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有效避免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