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长汀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1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由长汀县财政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汀县财政局人秘股(联系人:廖志远;电话:6831053)。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立足建设阳光财政工作体系,从实际出发,以信息公开为切入点,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稳步推进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健全

根据《条例》要求,鉴于人事变动,本局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公开事项的内容依据、办理程序、公开形式、联系方式等。不断完善监督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股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具体理由,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全部公开信息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并指定专人对外发布。

(二)信息数量质量不断提高

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及时公布我局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的财政预决算草案报告、政府采购情况、最新财政政策等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财政政策及最新动态,方便群众办事并对财政部门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也注重数量与质量并举,把握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杜绝虚假信息和失真信息,保证信息质量,努力提高采用率。一年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61231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32条,政府公报公开0条。我局历年公开信息94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938条,政府公报公开2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主动公开内容: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2.局领导分工;3.年度财政工作报告、预决算报告;4.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政策;5.政府采购;6.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7.中央、省、市财政和本级财政的最新动态和新闻消息;8.其他财政政策、财政管理事项等。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 

  本局信息公开主要以“长汀县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为主,以本局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查询机等平台公开为辅。此外,本局还通过“长汀财政”微信平台、服务热线0597-6831053及时发布重要财政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明显进步,预决算公开更加及时、规范、透明,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较大突破。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主要有一下几点。一是信息更新相对滞后,与群众交流较少。二是各股室(中心)报送信息的积极性还未充分调动起来,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等。对于存在的问题,我局会着力解决,重点突破。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本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加强对乡镇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有针对性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是建立有效的信息报送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四是严格按照新《条例》和《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法治财政,奋力推动长汀县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32

94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32

93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2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4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1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