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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507-0500-2020-00007
  • 备注/文号:汀安委办〔2020〕13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30
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30 11:12
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假期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0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第二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联席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五一”期间安全风险特点,加强对事故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要全面排查整治。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将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加强节日期间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毫不松懈抓好整改落实。

三要强化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五一”假期期间要实行“零报告”制度。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等方面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要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灾难,第一时间科学有效处置。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011号)

 

 

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430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闽安委办明电〔20201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五一”节即将来临,出行人数增多,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特别是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当前又处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关键时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应急措施,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委429日召开的全省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8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特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我省近期发生的“37”欣佳酒店坍塌重大事故、罗源县“413”较大交通事故、延平区“417”中毒窒息较大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节日特点,及时研究部署,深入分析研判,强化责任措施,严密防控化解安全风险,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狠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有效遏制和积极应对各类事故灾害,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

二、突出节日特点抓好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当前节假日出行人数增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特别是要以高速公路和“两客一危”、网约车、临时包车、私家车等为重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严格民航、高铁、普铁、客船等大载客量运输工具安全检查,坚决防止群死群伤。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控制好景区、游乐场所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加大海上钓鱼、帆船载人、海上休闲等旅游新业态的管控力度,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险的以及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时封闭、停止运营。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对开放的各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文物建筑和“多合一”场所、仓储堆场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群众居家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消除可燃物堆积、电气线路乱搭、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严防“小火亡人”。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地铁站点等高密度人群场所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安办《全省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坚持“日调度、零报告”,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风险管控到位。要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高度关注当前危化品生产量、库存量、进口量齐增“三碰头”和气温升高等带来的安全风险,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督促企业加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境的安全管控,落实特殊作业节假日升级管理、每日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煤矿要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对风险大的要派人死看硬守。非煤矿山特别要紧盯单班入井人员超过30人地下矿山、边坡超过200米露天矿山和排土场、“头顶库”安全,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严格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强化尾矿库汛前安全检查,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工贸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辩识,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要齐全、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要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要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要到位。要强化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检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要强化渔业船舶作业安全检查,做好台风、风暴潮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严禁冒险作业。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

四、加强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要针对进山旅游、野外用火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防灭火责任,在交通要道、重点景区和山口等设立检查站,加强车辆、人员登记管理,严防火种进山入林;要督促旅游景区落实防灭火主体责任,护林员、嘹望员要在岗在位,及时制止劝阻野外吸烟、烧烤等违规用火行为;要加强火案侦破,对有关肇事者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完善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节日期间暴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监测会商,及时向受影响地区和单位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基层群防群治责任,遇有险情立即组织员工、游客、群众等撤离转移,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和景区景点、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提示牌等,滚动发布灾害性天气、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出游。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信息通畅,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0429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抄送:市安办,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有关县领导。

  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4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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