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507-0700-2018-00079
- 备注/文号:汀安监[2018]62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02
长汀县和兴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修改设计》(工程编号:K2014-839-修1)及有关材料,经我局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进行评审,于2018年11月2日通过设计评审并出具《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闽非煤设审批汀字[2018]002号),同意你矿山自2018年11月3日起开始基建施工,基建期限为6个月,基建期内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局组织评审通过的开采设计方案组织基建施工,严禁以基建为名违规生产。
长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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