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507-0500-2021-00030
- 备注/文号:汀安委〔2021〕2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长汀县“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 6月22 日
长汀县“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2021〕1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岩市安委〔2021〕4号),县政府安委会决定,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全县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针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在我县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担当作为,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以“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隐患,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房屋结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城镇燃气、自然灾害、校园安全等事故多发领域,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严防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一)道路交通安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路面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非法营运车辆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轮摩托车、龙马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严格查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强化三轮摩托车“带牌销售”监管,减少非标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持续排查整治临池塘、水渠、水库交通安全隐患,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加大对农村地区客运场站、集市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严管严查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行为;扎实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集中攻坚期间县交警大队、公安派出所联合县交通局等部门每天上路巡查,依法查处客运经营者超越许可事项经营、货运源头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等违法运输行为,严查非法营运和货车“百吨王”、超载30%以上、疲劳驾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牵头单位:县道安办、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工信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筑施工安全。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等内容,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要求,加大对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以及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加强工程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充分利用航拍无人机和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对住宅工程执行安全与房屋预售联动机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一律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由事故项目的监管部门通报相应的国资监管部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国资运营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房屋结构安全。汛期全县雨水较多,要结合“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再次开展全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园区内闲置厂房和乡镇危旧房屋、老旧祠堂、空心房、地质灾害点附近房屋,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排查,确保不漏“一乡(镇)一村(居)、一户一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全面排查涉疫涉医场所和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幼儿园、体育健身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卫健局、文体旅游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发展中心。
(四)城镇燃气安全。一是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推行购买实名制管理,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二是开展城区人员密集场所“瓶改管”专项行动,从宣传引导、价格优惠、审批前置、监督监管等方面扎实推进“瓶改管”工作。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加快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确保燃气安全。三是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四是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五是推动燃气企业启动燃气场站提标改造,同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信息化,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保护,完善燃气管道设施标志,推行电子围栏、视频监控等技术防范措施,投用燃气行业安全监管系统。六是推进我县境内“西气东输”管道安全排查,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在管道上方及周边进行工程施工、堆土、压覆等行为,确保管道安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认真汲取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华阳染整有限公司“2·25”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纺织印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娱乐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深入开展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五保户等的消防安全管理,清理易燃、可燃物品,更换电气线路,提升物防技防水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加强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县实施方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贯彻落实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深入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系统整治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在危化生产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自评制度提升为内审机制,督促有关企业按照标准化提升方案时序进度要求建立内审机制,积极推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计划。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工信科技局、发改局、交通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非煤矿山安全。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矿山安全“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专家会诊,全面深入排查非煤矿山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爆破管理,加强非煤矿山外包队伍清理,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严厉整治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严防非法违规开采。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工信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工贸安全。重点突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落实中毒窒息、高处作业、涉氨泄漏、粉尘防爆安全措施。依法推进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计“三同时”监管,强化源头安全管控。认真组织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未开展全面自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法违规和整改走过场的企业,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或关闭的责令停产和报请关闭,依法惩治工贸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工信科技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自然灾害安全。一是加强汛期安全治理。紧盯台风、暴雨、洪水及地质灾害等灾害预防,聚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值班值守和巡查排查,着力化解危急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影响。二是加强水上安全治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根据全国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规范旅游观光水上游船经营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考核,消除水上安全隐患。三是强化应急演练培训。组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和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全县应急力量实战能力和应变水平。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水利局、古韵汀州公司、防汛办、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校园安全。暑假将至,要加大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在山塘、水库、江河湖海、建筑工地水坑等危险地带玩耍,落实家长监管责任,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同时师生回家探亲、出门旅游等活动增多,外出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应急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防汛办、消防救援大队、古韵汀州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除以上十个重点行业领域的责任单位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找准重点,强化攻坚,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同时,按照《长汀县开展提升企业一线员工安全素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汀安委办〔2020〕25号)的要求,继续督促企业建立一线员工“岗位安全职责清单、岗位操作清单、岗位风险清单、岗位应急处置清单、习惯性违章行为清单”等“五个清单”,推动每一个员工“明职责、会操作、知风险、能应急、除恶习”,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
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县安办梳理出各乡镇、各部门排查出的3条突出风险隐患及8个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11条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攻坚任务(附件1),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调研、主动作为、集中攻坚,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快推进落实速度,在隐患整改完成之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杜绝隐患整改期间发生事故。针对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第十组在我省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附件2),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措施,立即逐一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近几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2021年6月24日前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含附件1和附件2相关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县安办,2021年7月25日前报送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大力营造氛围。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借助新闻报纸和网络媒体,全面宣传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举措等,发动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和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时间、栏目和版面,刊播安全生产安全公益广告,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民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安办将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有关情况将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
联系电话:3268573,传真:3268568, 内网邮箱:ct_yjglj@ly.f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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