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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507-0500-2021-00022
  • 备注/文号:汀安委办﹝2021﹞12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30 17:31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汀产业园区管委会、晋江(长汀)工业园区管委会、稀土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发改局:

  为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从源头上预防、管控或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201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及《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龙应急﹝2021﹞14号),现就加强工贸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安全条件,也是根本保障,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县许多工贸行业建设项目未按照《办法》的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阶段就未考虑安全设施、安全距离、安全布局等因素,致使建设项目存在安全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设施缺失等重大事故隐患。各乡镇、产业园区、发改、住建、工信、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高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自觉按照《办法》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二、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程序

  根据《办法》,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分为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请各乡镇、产业园区及有关部门参照《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1、附件2)指导督促相关工贸行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在执行过程如遇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反馈,以进一步完善“三同时”工作程序。

  三、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从2021年元月开始,工贸企业所涉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发改、工信或商务等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立项或备案后,须填写《工贸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报送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产业园区及发改、住建、工信、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督促推进,增强为企服务意识,在项目招引、落地等阶段告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义务,对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必须将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作为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实行严格监管。

  二是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单位是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各乡镇、产业园区及有关部门应督促工贸行业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开展《办法》的宣传,使项目建设单位了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实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避免建设项目安全“先天不足”、“带病运行”。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各乡镇、产业园区及有关部门应将工贸行业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三同时”各环节的工作。各监管单位应查处工贸行业建设项目中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通过执法检查,倒逼工贸行业项目建设单位执行“三同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拒不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贸行业建设单位,除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各监管单位应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开展重点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

  四、常态化抓好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对2021年1月以来我县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各乡镇、产业园区及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请各乡镇、产业园区及发改、住建、工信、商务等县直有关部门于5月底和11月底前将2021年度工贸行业建设项目信息(见附件3、附件4)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县安办。联系人:上官桦,联系电话:0597-3268567,电子邮箱:ctxyjjjcg@163.com.

(文件不容不得侵权篡改后转载)

  

  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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