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507-0500-2020-00043
- 备注/文号:汀应急﹝2020﹞49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我局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成立长汀县应急管理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具体如下:
主 任:戴金星(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谢金兰(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组 员:张志昌(综合股负责人)
戴志平(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人)
兰锦水(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人)
曾志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兰光华(应急指挥与救援股负责人)
陈健生(减灾救灾与物资保障股负责人)
王洪漠(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曾宪敏(执法大队大队长)
行政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由谢金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政调解日常工作。
长汀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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