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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507-0500-2020-00041
  • 备注/文号:汀安委办﹝2020﹞4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5
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5 10:5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相关工作部署,并结合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及12月10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请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吸取重庆“12·4”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送至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股。联系人:上官桦,联系电话:3268567,邮箱:ct_yjglj@ly.fj.cn

 

  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闽应急2020〕81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有关省属企业:

  当前,一些工贸企业为弥补上半年新冠感染疫情造成的损失,赶工期、抢进度、超能力生产意愿强烈,部分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受利益驱动部分企业容易冒险蛮干,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剧。为指导各地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各工贸企业要针对本企业岁末年初特点,参照《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应急厅办〔2020〕64号)的要求,立即进一步完善本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检查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行动。企业要严格对表检查,检查表的内容应当包括我省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规定的所有内容和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局制定的执法检查表,并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和无盲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造册登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并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实现动态闭环管理。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按闽应急厅办〔2020〕64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

  二、深入开展6个专项整治。要突出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人员密集场所商贸企业等6个专项整治。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进一步核实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的企业基本情况,不断完善监管台账,并将其列入监管重点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参与公安、商务等部门牵头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商贸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要加大对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商贸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

  三、强化分级监管执法。《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贸行业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闽应急厅办〔2020〕34号)已明确我省工贸行业的分级监管原则,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不断完善监管台账,全面落实执法计划。要突出执法重点,今年内要完成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和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的执法检查任务,确保3年内彻底消除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企业的25项重点违法行为,两年内完成工贸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20项重点检查要求。要严格落实隐患定期清零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要督促企业立查立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依规挂牌督办;对逾期未整改事故隐患或存在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该行政处罚、停产或关闭的,都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严查,切实防止只查不罚、以罚代停,罚而不管;对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要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形成有力震慑。各地隐患排查及清零进展情况,严格按闽应急厅办〔2020〕64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

  四、立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及抽查指导工作。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各工贸企业要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直接监管企业和下级监管单位(县级应急部门对乡镇级政府)的抽查指导工作,重点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隐患整改清零及有关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及专项执法开展情况,各种台账、档案和资料建立健全和信息报送情况,工贸企业事故查处、警示教育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五方面内容。“回头看”和抽查指导工作不分阶段同步实施,省厅将对部分省属企业总部和50%以上设区市进行抽查与指导,各设区市和县级应急部门原则上要分别对50%以上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进行抽查与指导,对直接监管企业的抽查比例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作出明确规定。为拓展“传、帮、带”的有效途径,省厅对设区市的抽查指导工作将采用“抽一带一”的方式进行,即由省厅业务处室带领一个设区市应急部门相关部门对另一个设区市的工作进行抽查指导,各设区市和县级应急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各地抽查指导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月10日前向上一级监管部门报告。

  五、认真开展工贸企业事故“回头看”。今年以来,我省工贸行业事故有所上升,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每一起死亡以上事故案例,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工作,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较大以上的事故,原则上要由负责直接监管的应急部门制作警示教育片报我厅基础处,供全省教育与使用。对其它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也要利用报纸、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集中曝光;要充分发挥企业“吹哨人”作用,及时举报处理重大隐患,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抓共治、共同监督的工作氛围。要督促企业认真汲取近年来全国全省工贸企业较大以上事故教训,切实提升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对工贸企业事故较多的工业园区,属地应急部门要联合工信等部门进行督导,督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六、狠抓岁末年初其它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工贸企业要深刻认识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做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在敏感时期各级应急部门应按分级监管原则,调度抽查重点企业值班领导带班情况。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谋划2021年安全监管工作思路,规范推进工贸企业精准监管执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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