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507-0500-2020-00010
- 备注/文号:汀应急﹝2020﹞47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9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 号) 、《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龙岩市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的通知》(龙应急〔2019〕81号)县应急管理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县应急管理局权责事项175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20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8项、其他权责事项26项。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规范用权。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 权威性。
要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服务指南和运行流程,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阳光化。
要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建立健全全过程标准化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明确监督问责的主体。流程和措施,并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中共长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汀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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