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507-01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汀应急〔2026〕34 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5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案审委成员:
鉴于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原案件审理委员会及案审委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一、案件审理委员会
主 任:韩春高
副主任:丘佳强、戴金星、邓上海、赖志华
委 员:王允鼎、曾宪敏、涂富荣、戴志平、曾志晖、戴旭辉、岳春、兰光华
案审委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对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对个人处以2万元及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及以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案件(下称重大违法案件)及需要案审委审议的重大案件,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案审委委员参加集体审议作出决定。
二、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曾宪敏
成 员:戴志平、兰光华、曾志媛
本局案审委办公室负责处理案审委日常事务。
长汀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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