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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507-01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汀应急〔2026〕34 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5
长汀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案件审理委员会及案审委办公室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6-08-25 16:03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案审委成员:

  鉴于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原案件审理委员会及案审委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一、案件审理委员会

  主  任:韩春高

  副主任:丘佳强、戴金星、邓上海、赖志华

  委  员:王允鼎、曾宪敏、涂富荣、戴志平、曾志晖、戴旭辉、岳春、兰光华

  案审委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对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对个人处以2万元及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及以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案件(下称重大违法案件)及需要案审委审议的重大案件,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案审委委员参加集体审议作出决定。

  二、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曾宪敏

  成  员:戴志平、兰光华、曾志媛

  本局案审委办公室负责处理案审委日常事务。

  长汀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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