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14-13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庵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3
长汀县庵杰乡2025年行政执法年度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乡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庵杰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县乡两级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件(含消防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开展行政执法检查62次,覆盖全乡5个行政村,重点领域执法覆盖率达100%,未发生重大执法过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
将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鼓励在编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自2025年起累计报名3人次,通过率达100%,截至目前全乡持证执法人员总数已增至15人。此外,高度重视专业能力培养,2025年组织开展了综合执法领域专门法律知识培训,重点解读《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制度规定,并督促15名持证人员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完成了“长汀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远程课程(60学时),所有参训人员均于2025年9月前完成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执法效能
在生态保护执法方面联合县农业、水利部门开展汀江流域巡查50余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起,增殖放流大刺鳅苗种1.2万尾,流域水质稳定在Ⅱ类标准及以上。在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已排查整改安全隐患43处,开展防汛、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4次,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聚焦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我乡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聚焦行政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办结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件;整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5件;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开展追责问责1人次;对履职不力者通过会议形式进行通报,已通报1批次;利用“清新庵杰”公众号平台公布专项整治成果5批次;完善健全1项执法领域长效管理制度。
(四)优化执法工作方式,增进执法温度
我们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探索“柔性执法+普法宣传”模式,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坚持教育引导为主,同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优化执法机制,推行“网格化巡查+错时执法”,实现重点区域和时段精准监管;加强跨部门、跨乡镇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践行“服务——管理——执法”理念,注重沟通协商,通过解释、听取、指导等方式,增强执法亲和力与社会效果,提升治理水平与群众满意度。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随着我乡经济社会的发展,综合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执法人员的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在相关专业领域存在人才短缺的问题。二是执法装备有待完善。目前,综合执法队的执法装备相对落后,缺乏一些必要的执法设备,执法车辆、无人机、检测仪器、服装等配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质效。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进一步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完善执法装备配备
加大执法装备建设投入,按照执法工作的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和防护装备,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同时,加强对执法装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执法装备的正常使用。
(三)智能执法规范提升
将深化“闽执法”平台全流程应用,推动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重点业务线上办理率100%。通过专项培训与考核,确保所有执法人员熟练操作移动端与PC端功能。建立平台使用情况月度通报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综合执法工作。
附件:(公示部分)长汀县庵杰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长汀县庵杰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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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部分
长汀县庵杰乡人民政府2025 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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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件) |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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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受理 |
许可 |
不予 许可 |
撤销 许可 |
其中: 听证 |
立案 调查 |
结案 |
予以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其中: 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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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件) |
行政 确认 (件) |
行政征收 |
行政 征用 (件) |
行政 检查 (件) |
行政裁决 (件)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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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件数 |
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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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所有数据为本部门数据,统计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不计为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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