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18-13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汀牯政〔2024〕27号
- 发布机构:羊牯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9
羊牯乡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羊牯乡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4年,羊牯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不断提高人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增强行政执法能力,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我乡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目前,我乡执法岗位核定编制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全乡在编在岗干部执法考试通过有28人,其中执证人员27人,1人正在制证中。为进一步整合我乡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已成立羊牯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综合执法队队长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任成员,内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队等,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我乡开展了10次消防安全行政处罚,开展了74次生产经营产所消防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完成行政许可共31件,整改违建占用图斑3起,守住耕地红线“最后一公里”。在日常巡查林业、农业、水利、交通、住建等方面发现的违法行为,多数以制止、警告为主。
(三)省一体化平台录入情况。2024年以来,我乡消防行政处罚10家,行政强制0件,安全生产行政检查74次,片区联合执法2次,均在省一体化办公系统录入,共计84次。
(四)综合行政执法学习和培训情况。
一是利用乡、村干部大会、周二干部集中学习会、培训会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有效提升了执法队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全乡执法人员对闽执法平台操作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平台操作熟练度,有效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三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在部署严密、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执法严罚上下功夫,我乡定期组织执法队人员学习培训,其中符合条件的干部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2024年长汀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专题培训班》结业,截至目前已组织28名在编干部全部通过执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并取得执法证。
二是坚决按照“零容忍、严打击、长震慑”的原则,聚焦占道经营、违法建房、占用耕地等违法行为,2024年我乡图斑整改3起,已全部完成整改;2次片区联合执法,出动人数100余人次,形成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的高压态势,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有效推动羊牯乡高质量发展,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常态化采取错时执法、随机巡查等整治措施,对辖区内集镇周边加大巡查力度,开展突击检查和“拉网式”清理,坚决取缔违法建房、占用耕地等行为,其中省一体化平台录入行政检查案件74件,行政处罚案件10件,有效提升我乡行政执法环境。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有待加强。执法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认真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努力锻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和法治化的执法队伍。
二是执法经费保障不足。由于我乡财政困难,执法经费有限,执法设备不够齐全,比如录音笔、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执法服等装备暂时未配置。
三是办公场所有待提升。我乡将按“三室一库”的要求整合办公场所,实行独立办公,制度上墙,为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总结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规划调整,旨在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营造我乡良好执法环境。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培训。组织定期的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更新,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执法过程公正、文明,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引入绩效考核机制,激励执法人员积极作为,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省一体化系统案件录入,确保每一项案件的执法行为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加强执法记录和档案管理,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加强群众沟通与宣传。加大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有效的群众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身边的执法问题。
通过上述工作安排的实施,我乡将努力打造一支更加专业、高效、文明的执法队伍,为羊牯乡的和谐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羊牯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羊牯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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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示部分 羊牯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羊牯乡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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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件) |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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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受理 |
许可 |
不予 许可 |
撤销 许可 |
其中: 听证 |
立案 调查 |
结案 |
予以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其中: 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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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31 |
31 |
0 |
0 |
0 |
10 |
10 |
0 |
1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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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件) |
行政 确认 (件) |
行政征收 |
行政 征用 (件) |
行政 检查 (件) |
行政裁决 (件)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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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件数 |
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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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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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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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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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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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所有数据为本部门数据,统计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不计为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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