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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903-14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新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4
新桥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时间:2025-07-04 10:01

  新桥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节  监测方案

  汛期是我镇地质灾害多发季节,做好汛期来临前地质灾害点的安全检查和汛期监测、巡查、预报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十分重要。

  地质灾害监测本着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谁受害、谁监测、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各村、各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民房由房主负责监测、公益设施指定专人测报,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个人,制定监测规章制度(包括值班、险情、灾情速报等)。

  一、监测对象

  主要对原已产生地质灾害点,仍然存在灾害隐患,可能对人身、财产造成危害的地质灾害点监测。

  二、监测方法

  由于本镇的危害性地质灾害点分布零散,有的在偏僻山区,交通不便,对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方法,主要采取群众监测的方法,具体落实监测人员并进行培训,布置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的定位、距离、观测技术、填写表格要求,结合气象、工程活动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相应防治措施、编制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时间与次数,统一规定每月5日为巡查地质灾害点,做到每月一次,在汛期应加密观测,规定每月10、20、30日巡查,暴雨时期即日巡查,发现异常变化,立即报告镇分管领导或村领导,做好人员转移安置。

  第二节  应急方案

  应急措施是为了在发生地质灾害时,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应急措施包括地质灾害预报的发布,预警信号,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及人员安置等。

  一、地质灾害预防的发布

  根据地质灾害监测人提供的监测资料,结合汛期台风预报地质灾害长期或中期预报,在几天内到几个月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预报由镇地质灾害防治专班提出,报镇人民政府发布。群众监测点的地质灾害预报,由所在村发布。各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应选定临灾前的预警信号、警报信号的正常传递。

  二、临灾应急

  镇政府发布临灾预报后,镇地质灾害防治专班派遣有关人员到危害性灾害点加强监测,村负责人通知群众按已选定的路线进行转移,做好人员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各有关部门和工作组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进入临灾应急状态。

  三、灾后应急

  危害性地质灾害不可抗拒地发生后,迅速组织部署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工作,组织本行政区非灾害区进行救援。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部署灾区应急工作。

  四、防灾减灾工作部署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和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建立以镇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性巡查

  《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全省汛期为4月1日至10月15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需要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划出警戒区并设立警示牌,特别是出现多年不遇的强降雨或降雨量超过同期多年平均降雨量时,可能造成大量新的地质灾害点,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和监测,发现有明显异常情况的危险点,要及时报告镇地质灾害防治专班办公室,并及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三节  地质灾害防灾组织与职责分工

  一、成立新桥镇地质灾害防治专班

  组  长:涂炘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涂郭传(镇党委统战委员)

  张  斌(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林  琪(党建办公室主任)

  黄胤中(自然资源所所长)

  丘泽开(村建岗负责人)

  魏琴花(财政所所长)

  魏小剑(民政岗负责人)

  修  烨(水利岗负责人)

  廖红莲(道路安全岗负责人)

  林彩峰(卫生院院长)

  范建生(供电所所长)

  二、地质灾害防灾专班工作人员职责

  1.统一管理本镇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2.负责组织本镇的地质灾害调查;

  3.组织编制本镇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组织编制本镇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镇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5.对各村地质灾害点实行监测和动态管理,各村对地质灾害点,落实到户及个人;

  6.参与本镇重要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7.根据各地质灾害监测成果,及时提供地质灾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资料,报镇政府批准后,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8.参与本镇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界定;

  9.组织施工,监督本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0.做好本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奖励与惩罚工作;

  11.在地质灾害抗灾救灾时,迅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地质灾害抗灾救灾各项指令,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的抗灾救灾应急工作和其他有关行动;

  12.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三、为更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镇地质灾害防治专班下设办公室、地质灾害预报组、人员抢救与工程抢救小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生活安置组、财务组、灾情调查组、治安消防组、秘书组、宣传组、防灾救灾专家咨询组等12个工作组,按其岗位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1.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所,由黄胤中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对地质灾害日常或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协调、监督、处理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地质灾害情况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调查和快速评估;减灾防灾宣传与抗灾救灾报道的把关;负责对外接待和通讯联络工作等。

  2.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组:由自然资源所负责,黄胤中任组长。主要职责:建立辖区内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网络;落实各监测点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汇报监测成果和监测工作总结,提出境内地质灾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加强科学研究,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提高地质灾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的准确性。

  3.人员抢救与工程救险组:由人武部和公路岗、水利岗负责。主要职责:实施快速抢救遇难人员;组织力量快速抢修公路、桥梁、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生命线和重要工程,迅速恢复其功能;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人员抢救与避让保障计划》《公路通讯警报保障计划》《公路铁路和桥梁保障计划》和《交通运输(管制)保障计划》等。

  4.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院负责。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受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控制疫情,组织转运伤病员;负责采购储运和调配药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救护与防疫保障计划书》等。

  5.生活安置组:由民政岗负责。主要职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灾民衣、食、住问题协同做好抢救、医治转移病员等,负责灾情了解和灾民救济工作等。

  6.财务组:由财政所负责。主要职责: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7.灾情调查组:由各村工作队、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灾情统计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8.治安消防组:由公安派出所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灾区治安保卫、消防和次生地灾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9.秘书组:由镇党政办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管理救灾的宣传报道,稳定民心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10.宣传组:由宣传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管理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报道,营造稳定民心和安全社会秩序的良好社会环境,宣传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社会稳定。

  11.防灾救灾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负责地质灾害灾后治理对策研究,为防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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