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03-12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新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3
| 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填报人:张伟祥 联系电话:0597-6610393 填报日期:2026年1月30日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和上限 | 检查时间安排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 1 | 食品浪费情况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 | 从全镇5家饭店和6家食品加工厂中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随机分别抽取1家 |
1.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产生严重的食物浪费; 2.是否在显眼处粘贴避免食物浪费提醒。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2次/年/单位 上限:2次/年/单位 |
2026年3月、9月 | 综合执法队 | 否 | 一般检查、双随机检查 |
| 2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 从全镇辖区内所有饭店、酒店、大型商超中随机分别抽取1家 | 1.消防车通道检查。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4次/年/单位 上限:1次/年/单位 |
2026年2月、5月、8月、11月 | 综合执法队、应急办 | 否 | 一般检查、双随机检查 |
| 3 | 安全生产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 | 新店村坪坑、石料场三家石料加工厂中随机抽取一家 |
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 2.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检查; 3.设施设备检查。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2次/年/单位 上限:2次/年/单位 |
2026年4月、10月 | 综合执法队、应急办 | 否 | 一般检查、双随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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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