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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903-04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新政综〔2025〕19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8
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黄日茂等1户村民使用集体土地作为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5-10-28 10:37

各相关村、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人员现场勘察并研究,黄日茂等1户村民符合农村“一户一宅”建房有关规定,其建房选址地点符合《新桥镇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村《村庄规划》,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经研究同意黄日茂等1户村民使用本村集体土地作为住宅建设用地,其各自使用的土地性质、面积等情况详见《用地审批情况表》和用地平面图示,具体使用土地手续由镇自然资源所、村建岗负责办理。

  此复。

  附:新桥镇黄日茂等1户建房用地审批情况表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抄送:镇自然资源所、村建岗、经管岗、林业站、相关村民委员会。

  新桥镇党政综合办                     2025年10月28日印

  新桥镇黄日茂等1户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家庭住址

家庭人口

用地面积

(m²)

地类

建房地点

备注

1

黄日茂

余陂村

4

130

宅基地

井子背路10号

第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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