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
新桥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12-10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长汀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专栏。联系地址:长汀县新桥镇新桥村商业街一号;联系电话:0597-6610393,传真:0597-3268082;电子邮箱:ct6610393@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工作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长汀县新桥镇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按照《条例》的要求,2014年度我镇主动公开113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4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党委类;重大事项信息类;目标责任制类;公共管理事项信息类;涉农政策类;招标投标、承包建设信息类;宅基地审核审批信息类;计划生育信息类;土地征用信息类;扶贫救灾救济信息类。
    (三)公开形式
    镇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大同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同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分别送交县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和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少专职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有待加强。
    2015年,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建立政府网站,整合政府信息,在公共场所采用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村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高度重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3、进一步加强督查。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按要求完善信息的上报、更新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附: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元月10日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3
 54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7
 38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