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13-07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宣政〔2022〕27号
- 发布机构:宣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9
为扎实做好就业帮扶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对已实现外出务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现将《宣成乡脱贫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宣成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宣成乡脱贫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脱贫户就业帮扶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贫困劳动力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根据《龙岩市激励性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龙财农〔2018〕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规定
脱贫户外出就业的,对其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给予补助(动车一等座、飞机、游轮除外),每年补助1趟往返交通费。
二、补助对象
宣成乡外出务工就业的脱贫户。
三、申报材料
1.《宣成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表》。
2.本年度内申请人往返外出就业地点车票凭证或其它相关有效凭证(如12306网站车票电子截图);
3.申请人外出就业证明:
(1)申请人外出有稳定就业单位的,提供如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等复印件或由务工单位出具就业证明;
(2)在建筑工地、小餐馆、个体工商户等处就业,不便提供就业证明的,由雇主或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就业证明即可。
四、申领程序
1.提出申请。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填写《宣成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不便返乡申请交通费补助的,可委托在家家属或所在村乡村振兴协理员代为申请;
2.村级初审上报。由包村工作队和村委会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签署审核意见,上报乡人民政府;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脱贫户,并作出解释或告知其补充完善申报资料后,指导其进行重新申报;
3.乡级审核公示。乡人民政府对村级上报的初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审核结果由乡、村两级同步公示10天;
4.发放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经乡人民政府开会研究同意,即可将外出就业交通补助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内。
五、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年10月份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集中申报、审核、发放时间,逾期未申请将视为放弃该次补助申请,具体工作开展时间以县级业务部门指导为准。
六、资金来源
原则上,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交通补助资金从市激励性扶贫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提高认识。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交通补助涉及脱贫户切身利益,各村务必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进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大力宣传,加强引导。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入户走访、电话沟通、微信传播等方式宣传政策,同时,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所有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都知晓该政策,所有外出就业贫困劳动力都享受到该政策。
(三)精准识别,摸清底数。摸清底子靶向定位,逐户逐人进行精准核查,及时建立车费补助台账,确保信息准确。
(四)压实责任,强化督查。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是就业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及时登记帮扶措施和成效。对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将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宣成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表
宣成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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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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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性别 |
户主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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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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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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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 |
月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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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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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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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资金一卡通 |
开户人姓名 |
卡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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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申请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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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承诺。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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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行政村(盖章): 村书记: 乡村振兴理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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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包村领导: 包村工作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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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 乡脱贫办: 单位(盖章) 乡主要领导: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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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余政策更新,该申请表可进行相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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