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2026-00001
- 备注/文号:汀镇政〔2026〕5号
- 发布机构:汀州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3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岩政办〔2024〕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汀州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如下:
一、2026年度汀州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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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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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级财政支持长汀县人民巷 传统街巷提升项目》 |
城建宜居办 |
第三季度 |
二、工作要求
1.承办部门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党委会审议决策。
2.承办部门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3.汀州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党建办进行调整。
汀州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汀州镇党建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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