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04-13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童坊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9
2025年,童坊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我镇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_7_件,罚没收入_6800_元。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_50_件,予以许可_50_件。
(三)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_16_次。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规范,夯实执法基础。严格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原则,持续推进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梳理公示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健全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强化人员保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在编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新增持证人员6人,目前全镇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件34人,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10场次,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执法文书规范制作等内容,组织执法演练2次,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加大经费投入,配齐无人机、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备,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效能,提升执法质效。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检查力度,2025年累计开展行政检查16次,其中日常巡查12次、专项检查4次,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开展片区联合执法2次,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每季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伴随式执法监督各1次,2025年共评查执法案卷10卷,发现并整改程序不规范、文书不完整等问题15个,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三是优化执法工作方式,增进执法温度。积极探索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行“服务-管理-执法”工作理念,在执法过程中加强与行政相对人沟通协商,通过政策解释、意见听取、帮扶指导等方式,增强行政执法亲和力与有效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引导群众自觉守法、主动配合执法,减少执法对抗性。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存在执法流程不够严谨、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是专业执法人才短缺,涉及专业领域的法律人才不足,难以满足复杂执法场景需求。
三是执法方式创新不足,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运用不够充分,信息化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一体化大融合平台运用深度和广度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操作熟练度不够,数据录入、共享及业务协同效能未充分发挥。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化平台赋能运用。聚焦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高效使用,开展针对性操作培训和实操演练,提升执法人员操作熟练度;建立平台使用监督考核机制,规范数据录入、案件流转等流程,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充分释放平台执法效能。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强化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督查,及时整改程序不规范、文书不完整等问题,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正透明。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针对性引进或培养专业执法人才,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执法演练等方式,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综合执法能力;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将平台运用能力、执法规范化水平纳入考核,激发队伍履职活力。
四是创新执法普法融合。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童坊非遗资源,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持续推广“非遗+法治”宣传模式,通过主题巡演、文创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执法亲和力与普法实效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是优化执法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服务-管理-执法”工作理念,积极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协商,通过政策解读、帮扶指导等方式化解执法矛盾,塑造“公正、文明、服务、法治”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
附件:1.长汀县童坊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公示部分)
长汀县童坊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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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示部分 长汀县童坊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长汀县童坊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 2026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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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件) |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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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受理 |
许可 |
不予 许可 |
撤销 许可 |
其中: 听证 |
立案 调查 |
结案 |
予以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其中: 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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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50 |
0 |
0 |
0 |
7 |
7 |
7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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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件) |
行政 确认 (件) |
行政征收 |
行政 征用 (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件)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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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件数 |
总金额(万元) |
(件) |
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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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16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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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所有数据为本部门数据,统计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不计为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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