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扶贫成效,营造扶贫先扶志、脱贫先脱懒的社会氛围,实现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勤的有机结合,努力提升扶贫实效,助推脱贫攻坚进程,根据我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激励性扶贫内涵
激励性产业扶贫是由政府或企业为贫困户搭建一个看得到未来,看得到希望的扶助平台。通过制定一系列激励措施,激励贫困户积极参与,兼顾好稀缺资源竞争获得和基本帮扶资源全覆盖的关系,让贫困户无偿或低偿获取项目、技术、资金、岗位等外在帮扶机会,强化脱贫自觉性、主动性,把“要我脱贫”转为“我要脱贫”。 精准扶贫,重在扶志,贵在“授人以鱼”。
二、申报对象
(一)贫困户
1.有自主发展创业意识和精神,有新项目或扩展生产性、经营性、服务性家庭增收项目,确实有资金需求;
2.积极从事于农业或其他增收性项目,学习能力和领悟能力较强;
3.有劳动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行为。
(二)带动贫困户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经营实体
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林)场等经营实体经营效益、诚信良好,有相应的激励性帮扶项目。
三、项目选择
1.生产性项目—发展种植、养殖、林下经济、小型农产品加工、家庭小作坊等;
2.服务型项目---小规模农家乐、旅游度假区等。
四、激励模式
(一)项目竞争
生产性项目依托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林)场等经营实体发展种植、养殖业,由贫困户竞争种养份额,给贫困户提供技能培训、技术指导、卫生防疫、农资实物等帮扶,并以不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的保护价收购产品,以降低贫困户的技术和市场风险,确保收入稳定。服务型项目主要以个体经营实体为主,搭建旅游度假式的休闲区域,建设相应的服务项目,为贫困户提供相应的岗位,以上岗相应的服务项目。
(二)岗位竞争
为更好的开展激励性扶贫项目,结合各村实际情况。一是由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林)场等经营实体提供用工平台,用工需求向贫困户倾斜。优先雇佣生产积极性高、勤劳肯干的贫困户,实现就业转移,增加贫困户的工资性收入,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二是发展服务项目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优先让贫困户报名应聘。通过组织统一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选定此岗位的贫困户,为想通过自身努力而脱贫的贫困户提供岗位。
(三)资金激励
贫困户竞相争取项目发展的启动资金、扶贫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补助、“三农”综合保险保费、项目补助扶持资金,可用做启动资金、购买农资资金、租赁生产用地、物流成本资金等相关生产发展资金。
(四)实物激励
1.各类帮扶资金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设种植大棚和养殖棚舍,低价租赁给贫困户使用,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竞争择优承租。
2.将村集体资源,如:耕地、山林地、竹山等以低价租赁给贫困户,供其进行养殖和种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竞争择优承租。
五、申报程序
(一)合作单位的遴选。
由铁长乡乡扶贫办发布激励性扶贫项目公告(附件 1:铁长乡关于遴选承接激励性扶贫项目实施合作单位的公告),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承接合作单位的遴选工作。
(二)参与实施对象的申报
建立项目申报、调查核实、评审考核等一套公开透明、方便申报对象操作的规范程序、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地扩大贫困户的收益范围,确保做到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统一。贫困户申报参与实施的主要程序和要求如下:
1.书面申报
(1)带动帮扶贫困户的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林)场和贫困村申报,由项目业主或法人据实书面申请,并到铁长乡扶贫办填写申报表(附件 2)及提交相关文本材料(项目实施方案、经营主体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2)贫困户个人的申报,由户主或其家庭成员据实书面申请,并到各村填写申报表(附件 3)及提交相关文本材料;
2.调查核实
(1)带动帮扶贫困户的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林)场和贫困村申报后,由相应的驻村干部、村主干、乡挂村领导、分管领导调查核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
(2)贫困户申报后,由相应的村、乡干部调查核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
3.评审考核
由铁长乡扶贫办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申报对象材料统一评分,形成评审意见,按分数高低择优“上岗”,对符合条件且手续完整的及时审批同意,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同时,对已择优“上岗”的贫困户进行每年一考核,由项目业主进行综合考核,如贫困户考核结果高于基础分的,第二年该贫困户继续“上岗” ;低于基础分的,按排名末两位给予采取减少认种认养规模或强化技术培训,甚至转岗等措施。对项目业主,由铁长乡人民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和贫困户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带动效果的,进行淘汰。
4.公示公告
本乡及时发布激励性扶贫项目公示,同时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公示时间至少 7 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措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激励性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精准实施扶贫项目。统筹各类帮扶资金,搭建好生产性、经营性、服务型项目平台,或由各类农林项目业主搭建激励性扶贫项目平台,低偿甚至无偿提供给贫困对象经营使用。让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竞争择优上岗,并给予专业指导,引领激发贫困对象通过自身努力脱贫。
(三)公开优选合作单位。在承接实施项目的合作单位方面,通过公开遴选,选择有自已的种养加基地、有技术力量支撑、有健全销售网络、有工作业绩、有管理经验、有热心扶贫事业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作为项目实施的承接合作单位。同时,依托并充分发挥经营主体的各种优势,注重引导经营主体为贫困户重点提供技术和销售两大关键保障服务,着力降低贫困户参与实施项目的技术与市场两大风险。
(四)注重提供服务保障。激励性扶贫项目平台每提供一个岗位的给予不少于 1000 元的启动资金,并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投入给予 50%补助,同时对通过上岗并取得实效的贫困户给予一定的奖励。乡政府有关部门应在信息咨询、技术指导、农资实物、疫病防治、产品销售等方面为贫困户和农林项目业主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五)强化工作督查考评。
乡评审小组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贫困对象的选择上提倡“脱贫有先后,扶勤不扶懒”,将机会留给自主脱贫意识强、积极性高、踏实肯干的贫困对象。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对贫困对象申报材料造假、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撤销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建立激励保护机制。建立激励保底机制,组织开展对贫困户参与实施项目进行跟踪考评,政府在激发动力、奖励先进的同时,对经考评实施效果较差的贫困户,要逐户帮助分析成因,因户因人提供帮助,对因技术掌握不到位造成的,则采取通过强化技术培训、指定技术人员一对一单独辅导提供技术帮扶;对因劳动力较少或较弱的,采取成立劳作互助组的形式开展户帮户活动;并征求贫困户的意愿,根据其家庭实际,在次轮项目实施过程中种养数量上予以适量减少,具体的数量上以该贫困户在其可控的承受范围为度。对确实不愿继续参与实施该项目的,由乡、村二级再因户施策,开展其它项目的选择帮扶。以此,既能激励先进,又对落后者通过采取保底有效保护措施不会掉队,确保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这一帮扶举措能真正发挥更大的助推脱贫效益。
附件:1.铁长乡关于遴选承接激励性扶贫项目实施合作单位的公告
2.铁长乡激励性扶贫产业项目申报表
3.贫困户参与激励性扶贫项目申请表
铁长乡人民政府
2018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