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16-0300-2019-00007
- 备注/文号:三政〔2019〕75号
- 发布机构:三洲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1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办)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经研究决定,对已实现外出务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现将《三洲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汀县三洲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1日
三洲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贫困劳动力增加收,巩固脱贫成果,根据《龙岩市激励性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龙财农〔2018〕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规定
贫困户县外就业的,对其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给予补助(动车一等座、飞机、游轮除外),每年补助2趟往返交通费。
二、补助对象
长汀县外务工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申报材料
1.《三洲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年度内申请人往返外出就业地点车票凭证或其它相关有效凭证(如12306网站车票电子截图);
4.申请人签名的银行卡复印件。
5.申请人外出就业证明:
(1)申请人外出有稳定就业单位的,提供如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资发放清单、务工单位工号牌等复印件,任意一项即可;
(2)在建筑工地、小餐馆、个体商户等处就业,无法提供加盖公章的就业证明的,由其雇主出具就业证明,并由雇主签字按手模,附本人在就业场所拍摄的现场工作照片、雇主姓名及电话号码。
(3)外出务工的无固定场所上班的可提供工作时的照片并由村出具证明加以辅证。
申领程序
1.贫困劳动力自主申请。外出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填写《三洲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各村民委员会;
2.村级初审上报:由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签署审核意见,并汇总成《三洲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花名册》。初审结果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贫困户,并作出解释或告知其补充完善申报资料后重新申报;
3.镇政府审核公示:镇政府对村级上报的初审资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汇总制作《三洲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花名册》,审核结果公示10天;
4.发放补助资金: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三洲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花名册》,将外出就业交通补助直接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的银行卡内。
5.录入收入信息:就业交通补助发放后,各村要及时将贫困户收入信息录入信息平台。
五、申报时间
原则上6月和12月分别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集中申报、审核、发放时间。
六、资金来源
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交通补助资金从市激励性扶贫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提高认识。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涉及贫困户的切身利益,各村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大力宣传,加强引导。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宣传单、微信等宣传工具宣传政策,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要入户宣传,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所有贫困劳动力都知晓政策,所有外出就业贫困劳动力都享受到政策。
(三)精准识别,摸清底数。摸清底子靶向定位,逐村逐户逐人进行精准核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信息情况,建立台账,确保信息准确。
(四)加强督查,强化考核。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是就业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村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及时登记帮扶措施和成效。对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的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三洲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
2.三洲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花名册
附件1
三洲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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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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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户主姓名 |
性别 |
户主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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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就业地点: □省外 □省内市外 □市内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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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 |
月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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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姓名 |
单位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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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资金一卡通 |
开户人姓名 |
卡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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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申请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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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上述情况真实有效,特此承诺。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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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于2019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村务公开栏公示10天,群众无异议,申报内容情况属实,同意申报扶持 元。 单位(盖章): 村主任: 扶贫协理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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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挂村领导: 包村工作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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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于2019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镇务公开栏公示10天,群众无异议,工作队长、包村领导确认,情况属实,同意扶持____元。 分管领导: 镇扶贫办: 单位(盖章) 镇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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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村2019年度市级激励性扶贫项目
专项资金外出务工补助初选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根据汀农[2019]107号《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长汀县财政局关于下拨2019年市级激励性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和农户自愿申请,我村于2019年 月 日召开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初选建档立卡贫困户 户 人作为2019年度市级激励性扶贫项目专项资金外出务工补助对象。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村委会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村委会(盖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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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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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洲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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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 |
户主姓名 |
务工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就业地点(省、市、县) |
就业单位名称 |
补贴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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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补贴人数: 人,总计补贴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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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乡(镇)2019年度市级激励性扶贫项目
专项资金外出务工补助初选名单公示
根据汀农[2019]107号《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长汀县财政局关于下拨2019年市级激励性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我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申报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等进行了审核,同意将建档立卡贫困户 户 人作为2019年度市级激励性扶贫项目专项资金外出务工补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本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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