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07-13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河政规〔2026〕1号
- 发布机构:河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4
河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村、镇直(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河田镇人民政府对2026年7月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经镇党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附后。
凡列入废止(或失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凡列入保留并适时进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由镇直有关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并按程序批准后重新发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河田镇人民政府决定保留并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河田镇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0件)
河田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4日
附件1
河田镇人民政府决定保留
并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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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标题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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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田镇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
河政〔202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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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进一步细化落实《长汀县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河政〔2021〕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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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河政规〔20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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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田镇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河政规〔2024〕1号 |
附件2
河田镇人民政府决定废止
(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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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标题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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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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