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田镇
河田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05 09: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河田镇的工作实际,对河田镇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现的不足和整改方向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河田镇镇人民政府,邮编:366301,电话:0597-6510232,电子邮件:hetianzhb@sina.com)
一、 基本情况
镇党委、政府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按照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同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和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河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此外,结合我镇实际,把政务公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实。由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使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化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河田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长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宣传栏、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在长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落实农村政策情况、人事任免表彰、工作动态等情况;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公开内容为政府工作计划、人事任免、干部提拔、考核培训、行政事业收费、公告公示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据统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1、互联网
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对各类信息分类别公开,方便群众对同类信息的查询与搜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群众可从长汀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镇的公开信息。
2、信息查阅点
将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立在镇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配备专用查询电脑,设立专门的查询系统,建立网络连接,查询系统中有专门的《河田镇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河田镇信息公开目录》和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
3、政府信息公开栏
为保证所有的群众都能及时了解本镇的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在公开形式上,针对上网不方便的农民群众,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2年我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发现的不足和整改方向
(一)发现的不足
首先,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进行完善和更新。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和完善,以不断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其次,组织领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工作开展过程中经验不足,因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再次,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镇虽然重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公示栏公开政府信息,但未能通过更多、更为广泛的公开方式进行公开信息,特别是适合村级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今后整改方向
1、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加强培训。高度重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3、加强督察。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进一步按要求完善信息的上报、更新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53
150
其中:1、网站公开
48
106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