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15-13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红山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30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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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汀县红山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红山乡人民政府 填报人:戴文星 联系电话:18760082138 填报日期: 2025年4月18日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和上限 | 检查时间安排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 1 | 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一条一款 | 本辖区2家烟花爆竹店按照每半年50%的比例随机抽取1家开展。 |
1.经营者是否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零售)经营烟花爆竹; 2.是否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2次/年/单位 上限:1次/年/单位 |
2025年6月、12月 |
安监岗、 消防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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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 本辖区15家企业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3家 |
1.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 2.是否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3.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3次/年/单位 上限:1次/年/单位 |
2025年4月、8月、12月 | 食安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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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畜牧兽医安全的监督检差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八十六条 | 本辖区1家兽药、饲料店 |
1.是否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等行为; 2.经营者是否存在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等行为; 3.畜禽养殖场是否建立养殖档案或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1次/年/单位 上限:1次/年/单位 |
2025年6月 | 畜牧兽医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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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此模板为参考模板,可根据部门实际需求调整,但需确保内容完整、格式统一。现就有关填表事项说明如下: 1.检查事项:填写具体检查内容(如“融资担保的监督检查”“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等),需与部门权责清单一致。 2.实施依据:列明检查事项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具体条款,不得超出法定权限。 3.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明确企业类型或行业以及数量和比例,如果检查对象可以确定,则应填写具体检查对象。 4.检查内容(项目):填写具体检查内容(项目),需与检查事项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规定的内容一致。 5.检查方式:注明“现场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 6.检查频次和上限: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年度检查一般不超过2次,并明确年度检查频次上限,高风险领域可注明“动态调整”。 7.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果选择“是”,需注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8.备注:一般填写一般检查、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等内容,也可填写特殊要求(如“重点监管对象”“豁免检查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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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