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08-13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濯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3
一、清理背景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发布政令政策、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濯田镇人民政府对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行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的文件规定的政策措施已被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取代;有的适用期已过。
二、清理依据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清理内容
该《通知》主要包含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内容,对清理结果、数量等进行了说明。根据清理结果,此次清理分为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三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将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作为附件予以说明。
四、清理结果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决定废止3件、宣布失效9件,继续有效9件。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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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