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政〔2018〕3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汀政办〔2016〕42号)要求,我镇认真抓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促进了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和推动文明、法治、和谐的新古城建设。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以便更好地知道下一阶段工作,我镇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汀政办〔2016〕232号)精神,认真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2017年,根据我镇的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努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了古城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乡镇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
(二)建立机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17年初,我镇依据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并在实践中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责任追究,做到及时、如实公布《古城镇政务公开专栏》内容,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建立各部门、各村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部门、村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四)打造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我镇除了通过上墙公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还利用村便民服务大厅方便居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同时拓展行政服务大厅的功能,开辟专门的信息公开栏,适时公开政务信息;还建立了政务信息宣传角,存放各种政务工作的介绍、办事指南等小册子,供公众取阅,有效地发挥了行政服务大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保证了《条例》在我镇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镇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镇公开政府信息48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年度工作报告、民生保障、惠民政策、劳务、公共管理事项、宅基地审核审批、计划生育、土地征用、扶贫救灾救济等。
(三)公开形式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我镇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统一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同时纸质文件在古城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开放透明,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
(四)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对群众较为关注的政策,如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搬迁等,印发了相关期刊下发至各村,让群众得以广泛了解。目前解读政策两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归类不够细致,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建立并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进一步梳理各项行政权力,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提高认识,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深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完善网站,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正确公布较高质量的政务信息,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
古城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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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8 |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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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8 |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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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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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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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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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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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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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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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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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